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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喜欢林志玲,不妨碍现在喜欢热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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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每个结了婚或者恋爱中的男女,都有过类似的对话。

跟我老婆恋爱时:

-你喜欢哪个女明星?

-林志玲啊。

-哼,果然男人都一样。

结婚八年后:

-你喜欢哪个女明星?

-迪丽热巴啊。

-不是林志玲吗?

-山不转水转嘛。

我从前喜欢林志玲,现在喜欢迪丽热巴。

我以前喜欢NBA,现在依然喜欢NBA。

只不过二十年前的NBA像林志玲,如今的像热巴。

依然美丽,但依然不一样,甚至不是同一种运动了。

一、NBA进化简史——以前的比赛真的好看吗?

熟悉NBA历史的都知道,

NBA的前身BAA(BasketballAssociationofAmerican)诞生于年,由11支球队组成。当时二战刚结束,美国作为最大的胜利者开始享受战后经济发展的巨大红利,社会对娱乐和消费的需求逐渐旺盛。

而不少冰球队的老板,为了在休赛期不让场馆闲置,决定组织一个篮球联赛。参加的球员中不仅有大学篮球人才,还有众多二战退下来的老兵。

所以初始的NBA,经常在寒冷湿滑、甚至没有空调暖气的场馆里进行。粗野的动作让骨折成为家常便饭,历史上第一位超级球星乔治·麦肯,据传闻生涯七个赛季身上有大大小小26处骨折。

而当时比赛经常要暂停,因为他的眼镜又被对手打飞了。

到了六十年代,即使有了张伯伦、拉塞尔这样的伟大中锋。但其实比赛节奏因为24秒的诞生依然飞快。

当时的NBA节奏有多快呢?

-62赛季,9支球队场均.2个回合。

本赛季常规赛最快的勇士,.5个回合。

当时场上的主宰是中锋,为了不让那些大个子们落位后盘踞谈下。球队后卫和前锋们拿球后都必须以最快的速度发动进攻,以快打高。

NBA不是现在才打得快,也不是因为肖华、詹姆斯、库里而打得快。

跟半个世纪前的前辈们相比,现在的他们像在散步。

到了七十年代,随着篮球技战术的发展,尤其大量美国大学篮球教练进入NBA联盟。对技战术尤其是半场攻防愈发重视。

虽然中锋依然是场上的核心,但他们已经从单纯的得分、篮板、盖帽、防守,升级成了场上进攻的发起点和轴心。

七十年代的冠军队中,除了年的勇士,每个队都有一个“75大级别”的超级中锋。就连年的超音速都有一个技艺上乘的西科马。

那时的比赛没有三分线,禁区才是兵家必争之地,中锋是场上的主宰。外线球员想要脱颖而出必须要有卓越的单打能力,和一手扎实的中投。

于是“冰人”乔治·格文、J博士、丹特利、英格利什这样出色的单打高手才能够脱颖而出。

到了80年代,NBA的节奏更加缓慢、禁区愈发拥堵,即使学习ABA增设了三分线,也没有人把这视作改变比赛的“战略性武器”。

无论是伯德这样的神投手,还是乔丹这样不世出的王者,都把突破和中投视作“杀死对手”、“赢得尊重”的武器。

“三分,那是娘们投的玩意。”

作为NBA公认那个时代最伟大的投手,拉里·伯德生涯前五个赛季三分出手最多一年为1.7次,生涯1.9次。

那时的NBA有多拥堵呢?

-88赛季,巴克利的费城76人对阵尤因的纽约尼克斯。

当他在强侧背身单打时,其他8个人几乎都在卡位抢篮板。

没有人去包夹,也没有人去拉开空间投三分。

因为巨星单打的时候,有人搀和是一件很丢人的事情。

“这是我的回合,我要对得起挣的百万工资。”

——查尔斯·巴克利

这种思想在当时几乎和“防守决定总冠军”一样根深蒂固于每个NBA圈内人。

甚至到了九十年代依然如此,年总决赛第六场乔丹助攻史蒂夫·科尔这一球时。

皮蓬作为三号位并没有在角落蹲坑,而是去冲抢篮板。

爵士队机敏的霍纳塞克在弱侧控制着库科奇和科尔两人。

这球之所以成功,是因为所有人都没想到乔丹会在绝杀回合把球传给别人。

而乔丹生涯几乎唯一一次“压哨甩锅”,竟也成了永恒的经典。

那时拥有乔丹、使用三角进攻、同时以罗德曼-库科奇搭档内线的他们,已经几乎是联盟空间最好的球队了。

但在这生死回合,依然没有创造出一个明显的空位。

那时的NBA并不推崇所谓进攻空间,之所以成为超级巨星,拿千万年薪,就要有以一敌二、万军丛中取上将首级的强悍能力。

但这种观念和打法的一个问题是,

如果你有最后出众和闪耀的巨星,那么就会不断出现充满个人英雄主义和神话色彩的表演。

但如果你没有那样出色的球星,或者核心过于低调(没错,说的就是你,邓肯)。

那么比赛很容易成为程式化的慢节奏对抗、以及防守重于进攻的“打铁大战”。

-05赛季的NBA,是被很多人忽略的重要转折点。

那一年发生了两件大事,

①奥本山宫殿事件,以阿泰和小奥尼尔为首的步行者球员把球迷给打了。

②年总决赛,活塞和马刺的总决赛创下了历史收视新低。

第一件事,严重破坏了NBA的商业形象,以及与消费者的关系。

第二件事,让联盟管理者们意识到了NBA商业发展的瓶颈。

于是从那之后,NBA逐渐改变规则,为攻击手们松绑,提升比赛节奏,炒作打造新一代巨星。

这才有了新一阶段的繁荣,一直到现在。

这也揭示了NBA的又一本质:

作为全球最成功的商业联盟,他们的主要目标是观众、消费者,而非球迷。

二、NBA最大的错觉——球迷的盛宴

在近年国内有关NBA的各类骂战中,很多参与者言必称“洒家是XX年球迷”、“我看XX多少年了”。似乎看球时间越长越有权威,越应该受到尊重和优待。

但其实对于NBA来说,你如果无法为他消费花钱,那么无论支持了他们多少年,都只不过是可有可无的对象。

前文说过,NBA一开始就是几位美国老板为了在冰球淡季创收而创立的联盟,收益和利润永远是他们最看重的。

他们没有为美国篮球发展助力的义务,

不需要关心国内有多少篮球人口,

也不认为自己是只属于美国公民的联盟。

利润,始终是他们最看重的。

所以,只要能挣钱。他们不关心自己的头牌是乔丹还是詹姆斯,

不关心联盟的主体是美国球员还是海外球员,

不关心自己的规则跟国际篮球差了十万八千里,

不关心一场比赛投了多少三分球。

NBA本身就是一场秀、一场赚钱秀,

你跟他光谈情怀、不谈金钱,无异于鸡同鸭讲。

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国内的NBA现状。

很多人抱怨如今在国内的式微是因为平台的垄断,各种的收费,导致核心群体流失、新一代年轻人不感兴趣。

但其实NBA在国内最赚钱、行业最景气的时期恰恰是-,那段平台统一接手和宣发的阶段。

那时的广告大户也不是多某著名运动防护品牌,而是体量和级别大得多的知名企业。

国家级电视台频繁转播,观众们已经养成了良好的收视和消费习惯。

然而一切的繁荣,因为年某支NBA球队总经理一条别有用心的社媒彻底摧毁。

于是国家电视台停播、大量赞助商和资金撤退、大量从业人员远走,主赞助商成了少儿不宜的品牌,各类会员费也把15亿美元的版权成本全部转嫁到球迷身上。

于是NBA从当时国内最知名、商业运作最成功的体育赛事,一下子成为了抬不起头的过街老鼠。

凡事有个先后顺序,一切的改变只是因为一条推特。

关于NBA,所谓单纯的球迷,能左右的东西太有限了。

三、观众的误区——怀念的不是曾经的NBA,而是回不来的青春

今天是除夕,最大的话题自然是春晚。

如今都在抱怨节目的乏善可陈、可有可无。

年岁长一点的在怀念“本山大叔”,怀念《卖拐三部曲》。

其实在本山大叔刚火起来的那段时间,有太多人批评他“不高级”、“丑化农民”。“喜剧小品该是陈佩斯、朱时茂那样”、“相声我只听冯巩、牛群”。

而当年看陈朱、冯牛的那代人,也没少听长辈们念叨“现在这都是打哈哈、没深度,要看还是看《虎口脱险》和《宇宙牌香烟》啊。”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经历,一代人有一代人的审美。

但,每一代人,都认为自己见过的才是最好的。

看过乔丹的人,看不起追逐科比、鲨鱼、邓肯、艾佛森的。觉得“神之以下,尽皆凡人”

但其实在那个年代,有多少人见过乔丹的巅峰,看过六次总决赛,一个月又能看几场NBA?

看过邓肯、鲨鱼、科比的,瞧不起追随勒布朗、库里、杜兰特的,觉得现在联盟无激情、无对抗、注水严重,现在的比赛远没有从前好看。

但其实那时守在电视机旁、拿着2G手机看文字直播,真的就比现在随便切换想看任意比赛来得舒服?

那些吐槽如今NBA没有对抗、只会飙三分的,你们真的都看完了年总决赛那七场让人昏昏欲睡、只有打铁和肌肉碰撞声的系列赛吗?

人类在发展、社会在进步,科技更是日新月异。

你无法要求一项运动一成不变,更不可能要求一个以赚钱为第一要务的商业联盟,不去迎合新一代的观众和消费者,而去坚持你心目中的篮球。

年NBA与ESPN、TNT签下了9年亿美元的转播合同。同年干了三十年总裁的斯特恩退休,而主持那次合同谈判的副总亚当·肖华接班。

十年后,NBA有望与各类转播平台签下总计9年亿美元的新一份转播合同。

几乎没有人觉得肖华让NBA变得更好了,但在他手里,NBA就是越来越能挣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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