鲨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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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法严查严惩网红吃的二级保护动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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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已调查出来,‘提子’是通过网购买的噬人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来源是福建沿海地区,相关人员已被控制。”负责人介绍。

近日,网上流传,一位名叫“提子”的美食网红博主拍摄水煮鲨鱼和烧烤鲨鱼的视频。有科普博主反映,这条鲨鱼是国际濒危野生动物噬人鲨,相当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7月31日,多家新闻媒体从四川南充警方获悉,经鉴定,网红“提子”视频中的鲨鱼确是噬人鲨(也称大白鲨),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相关人员已被警方控制

8月1日,四川省南充市农业农村局执法监督科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后,警方去她家搜出了一些鲨鱼肉和骨头,我们联系了南海水产研究所。”7月18日,南充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和南充警方一同把鲨鱼组织带到南海水产研究所检测。“7月22日,检测结果出来是噬人鲨,检测费是我们出的。”

“警方已调查出来,提子是通过网购买的噬人鲨,来源是福建沿海地区,相关人员已被控制。”负责人介绍,目前正联系国家认证的司法鉴定机构,对鲨鱼到底是幼体还是成体做进一步检测。

农业农村部令〔〕5号:《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办法》

负责人解释,根据农业农村部令〔〕5号:《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办法》,噬人鲨基准价值为元,“鲨鱼的大小等因素,都涉及最终的案件结果。”

涉事网红曾称:

鲨鱼来源是正规渠道

网传视频显示,“提子”在海鲜超市门口,将一包裹拆开,里面装着一条体型硕大的“鲨鱼”,引来不少人围观。视频称“大白鲨”长2米。

这条“鲨鱼”被运到“提子”的二舅舅家里,并在那里被分割,一部分被制作成水煮鲨鱼,另一部分用来烧烤。在视频左上角,标有“人工养殖可食用”的字幕。

据报道,视频中的海鲜超市老板告诉记者,鲨鱼并非自己店里售卖,而是博主提前带来进行拍摄的,自己只是借用场地。此前,记者也联系上了“提子”。她表示视频中的鲨鱼是“尖齿鲨”,来源是正规渠道。

大白鲨无法人工养殖

据媒体此前报道,中国渔业协会原生水生物及水域生态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周卓诚称,视频中的鲨鱼的确为噬人鲨,也称大白鲨,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依照法律,捕捞后不管死活都需要抛弃入海,上岸、销售、购买都违法,并且噬人鲨没有人工养殖。

律师解读

《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吴宇欣表示,非法贩售、食用国家保护动物都是违法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该网红博主与卖家的行为涉嫌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价值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价值二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病态吃播真不少

近几年直播行业风生水起,许多博主为了“博眼球”,做起了猎食野生动物的直播。

直播吃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湟鱼:

猎杀野生动物直播炫耀:

直播带货卖弹弓,射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鹇:

虽然这些博主都受到了惩罚,但无下限的直播层出不穷,真是让人心疼又愤怒。同时,也反衬出相关网络平台,对直播监管的不力。长此以往,只会让本就濒危动物们的命运更加雪上加霜。

严查!

严惩!

来源:法治日报

(声明:“法治中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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