鲨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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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2/5/21 17: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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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陪女儿看《Moana》,Moana带着胖胖出海落水那会儿,突然让我想起五年前在西港的一段经历。居然还留了一点笔墨,可以再翻出来。五年前哪里想到,这个非常可爱的港口小城,居然在这一两年成了各类报告里频繁出现的罪恶温床。但五年前又哪里能想到,如今何止出不了国,连家门也出不了。世事难料。我每天带着女儿趴在阳台上做监工,看楼下的鸽子闲庭信步。女儿叹了口气,小鸟真快活啊。可不是吗。#西港从吴哥浩瀚混沌的沧海桑田里摸爬出来,来到了明快轻浮的海边,西哈努克亲王的西哈努克,开启度假模式。不为了任何理由,不为了浮潜、不为了看鱼,就在沙滩上挺尸——整整两天。然而不消停的我,为了浮潜、为了看鱼,才第一次下水就从度假模式直接切换到了疗伤模式。西哈努克的海水远不及蒙巴萨。(对!我就是这么讨厌。)但我本是海洋动物,起码又可以变回一条鱼了。空阔的地方翻了一阵,有点无聊。听说码头附近有鱼,浮潜都省了!我一听高兴啊,便一猛子扎进海里,兴冲冲往那黑洞洞的码头方向去了。往码头下面,一路上都能见着鱼,银色的,同我小臂一样长。它们数量很少,但因为个头大,经过我时能感受到水流的推动。码头正下方似乎是安全地带,鱼苗聚集在一起。我游向它们,它们就向我四面八方散开(好痒!),像拉开一张巨大的帘子,邀我游向深处。(我一定是爱丽儿看太多遍了!)那里鱼儿更多也更小了。它们的父母实在是疏于保护,叫我如此轻易就能找到,我不禁想。但又或者,这暗色里是有谁在照看着它们,此刻正欲向我发起攻击呢?黑暗激发着本能里的恐惧。一念之差,乐园就能成了陷阱。码头的木桩子上爬满了死去的(或者活着的)贝壳,像尖锐的扎像人鱼脊背的刀。水草像木头上生出的锈,滑溜溜的。你抓不住任何东西。不知是因为害怕还是暗潮汹涌,竟然有点控制不了方向。这时,只想离开这*地方了。但越要逃走,越发现顾前顾后的施展不开,我头皮有点麻,这才想起来已经很久没有换气了。比起受伤还是活命要紧些吧,就这么盘算着,一脚便蹬在了桩子上。——好玩的部分到这儿便结束了。这一激灵,一下子就有了力气,一气儿窜上了海面。呼吸,大口呼吸,我忍着剧痛(只觉得身体已经被汗水浸透了,但鸡皮疙瘩却全部皱了起来),游往岸边,上岸后每一步的感觉都像是长出脚来的人鱼姑娘——很痛,然而无比快乐。就像,重获新生。我又冒险了,我还活着。虽然流了血(脚底板扎了好几处洞眼),但至少也没见招来鲨鱼嘛。(后来前台的姑娘告诉我,虽然没听说过鲨鱼什么的,但码头下面的沙子里好像有蛇,以前伤过客人,也是怪吓人。)就是,再别想下水了。处理完伤口,现在躺在沙滩上,回想那浅浅的黑洞洞的鱼儿群居的海底,我说,我肯定是加勒比海盗看太多。下回还去吗?当然!这海角的夕阳真漂亮啊,我可以在这儿看一晚上。此刻太阳像独眼巨人的大红眼睛,正在慢慢合上。PS:海的背面,是当地人的美食街,卖麻辣烫、虫子烧烤、柬式蛋白糖小圆饼和蛋挞。还有全程最喜欢的烤小章鱼!我可以一口气吃二十串!还要介绍一间特别的店。其实很容易发现,我们去的时候,它在猫头鹰上排第一。到饭点位子都不够坐。大厨很谦虚,说这事儿经常上上下下,没个准的。——爱尔兰人吉尼斯的只做一道猪排的店。脑补出来另一位燃情大厨,丢掉米其林,只身跑来热闹纷杂的亚洲城市西港,烤他两万块猪排先。当然都是我乱想的,大厨一个人太忙了,实在没时间陪我聊天。#到底怎样的旅行方式才叫酷啊珍宝海滩是背包客的天堂。说到背包客,W先前出门一定要背包,说拖箱子不酷。所以我有时候会想,到底怎样才算酷呢?经常有人问我你们是不是都穷游,或者你们穷游儿是不是都喜欢找罪受?其实我们肯定不能算是穷游啦。都不是精打细算的人,哪天想起来就把机票订了,哪天想起来就把酒店订了,没什么计划也不怎么费周折。我们不太跟人拼车、也不拼房。讲价都是随便讲讲的,能谈下来个一刀两刀就很满意。住的都是热闹方便的地段——不会特别便宜但也不选贵的。能做到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整个旅程中,没有深入险境、没有起早贪黑,没有不为了跋山涉水的跋山涉水。这次来说,从体验上,我们都觉得已经是经济舒适了。17天,算上所有的花销,包括7段不联飞的航行,人均才不到一万!以前听人家讲,在东南亚,背包暴走和悠长假日是两种泾渭分明的玩法。背包客和“腐败”一族,分属两个毫不相干的阵营,不能相互了解,没有机会聊天,通常,也彼此看不上。你呢,要么选择这种模式,要么选择那种模式,简单粗暴。我以前会认为完成一次旅行就好比完成一件作品,现在觉得这么说太夸张了,容易误导人,更恰当的比喻顶多是完成了一份作业——反正都是到处抄一点儿来的。也不是没钱或者多富有,也不是怎么特立独行很有主意的人儿,去分拨阵营做什么呢。(我就是这么温和和通情达理的人儿呀。)无非就是有些人更在意吃,有些人希望住好一点,你说谁比谁更高级呢。毕竟这世界这么大,可以允许每一个细小的我们打滚,我们又为什么不能看惯彼此?到底怎样的旅行方式才叫酷啊,根本是件难分高下的、很个人的事情。我看到人家驮着全副身家胡子拉碴到处借地方冲凉感觉很酷;看到人家一整天都赖在沙滩上读书晒太阳或者什么都不做净睡觉了也觉得很美。至于像我们,偶尔在这头,偶尔在那头,更多时候两头不沾,同样令我得意。花十块,得到一件足以写进人生的顶级体验,固然值得喝彩;花十万块得到的幸福感,也可以炫耀啊。并且,你会发现,假如这话反过来讲,也通。(其实多数时候,这话都是反着讲的。)只要前提是,敞开热爱的怀抱、花可以承受的钱。哪怕像我们这样,行程安排上虽然没什么新意和卖点,但因为不断在学习和体验,因为敏锐的感官和良好的性格,一路走来也充满了趣味、知识与感动。不是我吹牛,是我们老师说的,“你学得多一些,懂得多一点,人生便容易多一点乐趣。”旅行中随便闲扯。我一个大学老师,前两天发了个帖子。说二十多年前,第一次有条件出国旅游,二十年前呐,多新鲜,人家都来问她去哪,她说越南。人家都说你有病吧。她只好回人家,我喜欢,花你家钱了?兴趣这件事,完全是很私人的事情。W一早给我讲他昨晚看的一个视频,一个几岁大的美国小姑娘,供了一千多只蟑螂在自家的生态箱里,当宠物养。这真是难以评价的荒诞无稽。然而想象着她骄傲的对着镜头比划,刚开始我只有五只……的时候,我突然又有点喜欢她了。这世上无数的爱好,或许有高雅低俗的区别,但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讲,从五只东西培养到一千只,也是付出了巨大的恒心,收获了巨大的成就吧。我儿时养过蝌蚪、养过蚕宝宝,可以理解。喜欢蟑螂和喜欢小猫咪又什么区别呢?只不过喜欢蟑螂似乎是不太常见而已。也许在某一个星球上,蟑螂就是像小狗一样,被当作宠物来爱的。你爱一样东西,就要冒着被别人质疑的风险。你爱一样东西,就要忍受孤独,就要花时间、花精力,也许结果会变得不可控……但假如你真喜欢它,也还是多坚持一会儿。我觉得热爱,以及它衍生出来的创造力,是人相比于一张桌子或者别的什么,比较特别的一样品质。比心。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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